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88名中小學教師?,F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中小學共招聘專任教師88名,分為2個崗位類別:
1.專項招聘貧困家庭應屆畢業(yè)生(18名);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70名)。用于專項招聘貧困家庭應屆畢業(yè)生的崗位1,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1:3)的,按照實際報考人數和開考比例確定最終的崗位數額,相應減少的崗位數自動轉到相應學段學科的普通崗位2。
具體招聘學段學科崗位、人數詳見附件 1,公開招聘考試的時間和地點由領導小組另行確定。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即1985年4月1日后至2003年4月1日期間出生)以下;特別優(yōu)秀者(省級骨干、地市級骨干、學科帶頭人、高級職稱)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5歲(即1975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與招考崗位一致;具備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
3.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4.本市縣在編在崗教師不能報考(含特崗教師);
5.本省范圍內的其他市縣教師報考必須有教育主管部門同意證明;
6.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職位所要求專業(yè)的對應學歷?,F役軍人、在讀學生,不能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失信被執(zhí)行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期間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網上報名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報名所需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系統(tǒng)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具體報名時間:2021年4月8日上午8:00至4月22日下午17:00
咨詢電話:62251036
報名網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903
報考后應及時登錄萬寧市人民政府官網了解招聘工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2.崗位報考:為體現“擇優(yōu)聘用”原則,崗位報考只報考學段及學科,待綜合成績出來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2MB):
(1)畢業(yè)證、學位證(如有);
(2)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其中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學科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3)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有二維碼標識);
(6)在職教師要提供職稱證及骨干教師證;
(7)貧困家庭畢業(yè)生要提供建檔立卡證明。
(8)其他市縣教師報考必須有教育主管部門同意證明。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經網上初審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名單。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1.筆試。
由招聘領導小組委托省內有資質的部門進行命題及閱卷。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兼有專業(yè)知識。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心理學、教育學以及科技、時政等方面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培訓班。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招聘崗位10人以上按1:2比例,9人以下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yè)知識面、表達交流及綜合能力等;以授課或說課方式進行(包括課堂教學片斷、說課以及回答專家提問等)。面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面試命題和評分由市招聘領導小組委托有資質機構負責。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員在面試之前必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學科所需的教師資格證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主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入圍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
考試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取筆試高分者)體檢人選,統(tǒng)一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五)政審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蚬ぷ鳎ù龢I(yè))期間現實表現,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的情況;簽訂誠信承諾書。
(六)聘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經領導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對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取筆試高分者)。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應聘人員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等職能部門按規(guī)定給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二)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給予辦理入編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員須在編制限額內進行。
(四)招聘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預算納入核撥。
(五)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期為5年,在服務期內不得調動。
五、紀律和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須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回避,同時嚴守工作紀律,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
(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guī)定,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fā)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之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所有階段(包括試用期)發(fā)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